译文
猫头鹰你这恶鸟,已经夺走了我的雏子,再不能毁去我的窝巢。我含辛茹苦,早已为养育雏子病了!
我趁着天未阴雨,啄取那桑皮桑根,将窗扇门户缚紧。现在你们树下的人,还有谁敢将我欺凌!
我用拘挛的手爪,采捋茅草花;又蓄积干草垫底,喙角也累得病啦,只为了还未筑好的家。
我的翅羽稀落,我的尾羽枯槁;我的巢儿垂危,正在风雨中飘摇。我只能惊恐地哀号!
注释
鸱鸮(chī xiāo):猫头鹰。
子:指幼鸟。
室:鸟窝。
恩:爱。《鲁诗》“恩”作“殷”,尽心之意。斯:语助词。
鬻(yù):育。闵:病。
寓言是一种借说故事以寄寓人生感慨或哲理的特殊表现方式。它的主角可以是现实中人,也可以是神话、传说中的虚幻人物,而更多的则是自然界中的虫鱼鸟兽、花草木石。这种表现方式,在战国的诸子百家之说中曾被广为运用,使古代的说理散文增添了动人的艺术魅力,放射出奇异的哲理光彩。
但以寓言作诗,在先秦却不多见;只是到了汉代,才在乐府诗中成批涌现,一时蔚为奇观。倘要追溯它的源头,虽然可与战国诸子之作遥相接续,但其“天造草昧”的创制,还得首推这首在“诗三百篇”中也属凤毛麟角的《鸱鸮》。
这首诗的主角,是一头孤弱无助的母鸟。当它在诗中出场的时候,正是恶鸟“鸱鸮”刚刚洗
鸱鸮,是周文王的儿子周公旦写给周成王的诗(周文王是周武王和周公旦的父亲,周武王是周成王的父亲)。周武王病故后,周公旦按照他的临终嘱托让他的十三岁儿子姬诵继承天子之位,并由周公旦辅佐,即代理执政。
周公为了更好的辅政,他废除了从夏朝一直遗留下来的王位继承制度,即先由兄及弟,然后再传儿子的办法,这个办法避免了争权夺利的悲剧发生,但也招来了周武王的弟弟管叔的不满,周公新颁布的继承法让管叔继承王位的希望破灭,同时,因为周公几乎将什么权都握在自己手里,管叔将心比心认为周公旦将来一定会取周成王而代之,便在朝中散布周公旦夺取王位的谣言,同时和武庚勾结,怂恿他起兵反叛,想以此逼周公旦
此诗当作于西周时期。《毛诗序》谓:“《鸱鸮》,周公救乱也。成王未知周公之志,公乃为诗以遗王,名之曰《鸱鸮》焉。”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、魏源《诗古微》又以为乃“周公悔过以儆成王”、“周公戒成王”之作。
吴王夫差起师伐越,越王勾践起师逆之江。
大夫种乃献谋曰:“夫吴之与越,唯天所授,王其无庸战。夫申胥、华登,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,而未尝有所挫也。夫一人善射,百夫决拾,胜未可成。夫谋必素见成事焉,而后履之,不可以授命。王不如设戎,约辞行成,以喜其民,以广侈吴王之心。吾以卜之于天,天若弃吴,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,将必宽然有伯诸侯之心焉;既罢弊其民,而天夺之食,安受其烬,乃无有命矣。”
越王许诺,乃命诸稽郢行成于吴,曰:“寡君勾践使下臣郢,不敢显然布币行礼,敢私告于下执事曰:‘昔者,越国见祸,得罪于天王,天王亲趋玉趾,以心孤勾践,而又宥赦之。君王之于越也,繄起死人而肉白骨也。孤不敢忘天灾,其敢忘君王之大赐乎?今勾践申祸无良,草鄙之人,敢忘天王之大德,而思边陲之小怨,以重得罪于下执事?勾践用帅二三之老,亲委重罪,顿颡于边。今君王不察,盛怒属兵,将残伐越国。越国固贡献之邑也,君王不以鞭箠使之,而辱军士,使寇令焉!勾践请盟。一介嫡女,执箕帚以晐姓于王宫;一介嫡男,奉盘匜以随诸御。春秋贡献,不解于王府。天王岂辱裁之?亦征诸侯之礼也。’”
夫谚曰:“‘狐埋之而狐搰之,是以无成功。’今天王既封殖越国,以明闻于天下,而又刈亡之,是天王之无成劳也。虽四方之诸侯,则何实以事吴?敢使下臣尽辞,唯天王秉利度义焉!”